快捷导航

我与前夫2001年共同购房一套,2006年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一直有前夫居住。现在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4-10-24 10:10:40 |阅读模式
我与前夫2001年共同购房一套,2006年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一直有前夫居住。现在该房要办房产证需要我到场才能办理,我也自己也不想要这个房产,请问我能给把我自己的50%让给我与前夫未成年的儿子吗?他现在只有14岁,我该怎么操作呢?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建材|家居建材|O2O|建材网|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博一社区 ( 粤ICP备07502877号-28 )

GMT+8, 2024-11-26 22:53 , Processed in 0.028012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