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全省要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称“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同时拓展居住证社会应用功能,实现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卫生保健、职称评定等权利和公共服务“一证通”制度。适时推进居住证与社保卡合并,推进来粤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
土地管理:严审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建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严格审核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闲置土地量大的城市要严控批地。到2020年,全省实施“三旧”改造总面积80万亩以上。守住耕地、林地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分别控制在291.4万公顷和255.6万公顷以上。
行政管理:把珠三角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
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事权,逐步调整现行市带县体制,推行强县扩权,试点省直管县。近期重点探索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打包统筹使用、省级直接给县级单位下达土地指标,省级政府全面负责审批县级单位各项规划等多项改革。逐步改变当前土地指标由上级政府层层下拨的分配体制,建立“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层政策保障制度,完善稳定规范的县、镇基本财力,土地保障机制。
把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在不调整行政级别下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强镇战略。向中央政府积极争取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将符合条件的镇按照城市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和统筹规划建设,实行城市管理。
住房管理:推进公积金支付首付和房租
探索通过房地产税等措施,促进闲置住房出租。按“以需定建”的原则逐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建立保障房使用管理购买服务机制、物业服务费补贴和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更新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属地管理力度,搭建政府和保障对象议事协商平台。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机制,适当提高土地容积率,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压力。
按照国家部署,配合做好房产税等税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交易信息发布制度,稳定市场预期。扩大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覆盖面。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措施,适时启动公积金缴存使用立法,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推进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群众提供低息、长期稳定住房贷款。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盘活银行沉淀贷款、缓解短存长贷矛盾。
●《规划》内容查询
在南方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粤建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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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信地址:至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邮编: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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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严审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建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严格审核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闲置土地量大的城市要严控批地。到2020年,全省实施“三旧”改造总面积80万亩以上。守住耕地、林地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分别控制在291.4万公顷和255.6万公顷以上。
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以外城镇的直系亲属随迁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外的建制镇和中小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固定住所人员的落户限制。继续推行高技能人才入户制度,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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