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特区内以建设公租房为主
深圳原特区内以建设公租房为主市住建局还提出中远期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思路和设想,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原特区内以建设公租房为主,原特区内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只能配建公租房,加大地铁沿线、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中公租房的建设规模。提高小户型公租房的建设比例,将3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左右的三种户型比例由原来的3∶4∶3调整为5∶3∶2。总的原则是以需求结构确定建设结构,并对上述结构比例进行逐年评估,适时调整。
降低新毕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门槛,缓解新毕业大学生住房困难。积极探索将符合规定条件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加大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的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住房消费能力和水平。
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实行更加灵活的租售补住房保障政策。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定向配租力度,按照重点产业优先和人才优先的原则,在人才住房、产业配套住房政策及租售工作上继续突破。
“通过住房保障的系列改革创新,逐步破解我市住房保障建设、分配和管理存在的诸多难题。”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各环节管理,节约集约社会资源利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为全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为不同类型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的住房保障提供积极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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