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7月1日起收费
享受了近7年的路边停车“免费”餐之后,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正式启动。昨日,深圳市交委组织召开了发布会,宣布《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已获得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而具体的收费工作时间表为:5月启动路边停车的现场宣传,6月份免费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费试点运行。 深圳路边停车免费历史结束这虽然不是深圳第一次实施路边停车收费,但却是深圳第一次为路边停车颁布专门的规章制度。昨日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对路边停车的管理单位、管理权责、收费办法进行了明确。这也意味着深圳正式结束了免费历史,不再是“全国大中城市中唯一路边停车免费的城市”。
2007年,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先后设置了近2万个免费道路停车位。而此前的路边停车咪表收费方式随着协议的到期而被暂时停止。据统计,深圳目前在交警部门备案的停车位约为100万个。而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270万辆,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汽车保有量居第三位。而路边免费停车造成部分停车位被长时间占用,在一些热门交通区域加剧了拥堵。深圳计划重启路边停车收费工作。
2013年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委专门就道路停车收费政策举行了听证会,经过一年多的论证完善,《管理办法》最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划路边停车位需公示
《管理办法》明确了路边停车需按照标准缴纳停车位使用费。在费用收取方面,可采用预缴费的方式收取。如果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将按相应的计费标准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时间少于预缴费确定的拟停放时间一个缴费时间单位及以上的,余额退回驾驶人。
此外,对于路边停车所缴纳的费用,将按要求上缴给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等,其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而对于不缴费或者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的行为,将由市交警部门依照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停车泊位的划定、调整方面,《管理办法》规定,泊位的划定需向社会公示,在设置点的所在社区公示10日,并通过调查问卷、交委的门户网站及媒体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深圳市交委、交警等部门需每年对路边停车的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并视情况对路边停车位进行调整。
咪表卡余额可用于道路临时停车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专门规定:实施前原咪表停车项目停车卡的余额可继续用于道路临时停车。而此前,由于深圳路边停车采用的是咪表收费方式,目前仍有1900万元的余额没有退还给市民。而此次《管理办法》的规定意味着咪表里剩下的钱有了着落。
据悉,《管理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交委道路交通运输中心主任车晓平透露,考虑市民对管理办法的理解需要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本次试点主要在竹子林、福田中心区、南山片区及罗湖田贝片区。具体实施将分三个阶段推进:5月份为现场宣传月,主要开展现场宣传及试点片区严管等工作。6月份为免费试运行阶段,市民可进行停车申请、虚拟缴费等操作,不进行实际费用扣除。7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费试点运行。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费最高265元/天
深圳市交委昨日公布了路边停车收费的具体实施方案,收费标准在原来方案的基础上,将免费的时段从晚上10点开始提前至晚上9点,将原来最高285元/天的收费降低为265元/天。此外,还设立了5分钟的免费时长,供驾驶人操作申请时段。
据悉,在收费区域上,仍维持一、二、三类,具体的收费标准仍基本不变。以一类区域为例,工作日的收费时段从上午7:30开始,首半个小时为5元,此后每半个小时按照10元的标准累加。非工作日则是首半个小时2元,此后每半个小时按照4元的标准累加。但是停放之初增加了5分钟的免费时段。夜间的免费时段原来是22:00-次日7:30,调整后为21:00~次日7:30。
夜间免费21:00—次日7:30
为什么在听证会通过的方案上做修改?昨日,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回应,考虑到听证代表的意见,认为在停放之初设置一定的免费时段,既能达到便民的效果,又有利于促使短时停车“快停快走”,提高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因此,可以在停放之初设置一定的免费时段。此外,听证代表反映,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停车场21:00已趋于饱和,晚归的部分车辆不得不停到小区周边道路上,因此,将夜间免费时段提前1小时至晚9点,将有利于缓解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
设置1673个路边临时停车位
按照此前公布的片区试点计划安排,深圳将先期选择交通较拥堵、路边临时停车秩序较混乱的竹子林片区、福田中心区南片区、南山中心区及罗湖田贝等四个片区作为路边临时停车管理的试点,共设置有1673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
据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泊位排列形式分为平行式、倾斜式和垂直式三种,适当设置充电小汽车专用及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中,率先试点的竹子林片区,将规划设置351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包括平行式泊位255个,垂直式泊位96个,并根据要求设置充电停车泊位2个,残疾人停车泊位2个;福田中心区南片区共规划设置431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均为平行式泊位们,包含充电停车泊位9个,残疾人停车泊位9个;南山中心区共规划设置648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包括平行式泊位596个,倾斜式泊位52个,并根据要求设置充电停车泊位12个,残疾人停车泊位12个;而罗湖田贝片区共规划设置243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均为平行式泊位。其中设置充电停车泊位4个,残疾人停车泊位4个,此外,为配合水贝一路、水贝二路改单向行驶,水贝二路与贝丽北路路口、水贝二路与翠竹路路口改为信号灯控。
今年年底全市将完成1.2万个停车泊位建设,到2015年年底,将开展约3.2万个停车泊位建设,并将路边停车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自2012年以来,深圳多次公布路边停车收费的相关设想方案,并公开征求市民的意见,对社会进行了多次的公示。记者注意到,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多个热点问题,如谁来收、收费的责任界定、收费人员的管理等问题,在《管理办法》中予以一一明确。
路边停车有哪些收费方式?
规定:路边停车可买卡充值缴费也可用手机缴费以车主自助缴费为主
《管理方案》第16条明确了收费模式,是采用射频技术、移动通讯等新技术缴费模式。据深圳市交委道路交通运输中心主任车晓平介绍,“射频+手机”的模式是市交委经过两年多的充分调研,借鉴了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对各种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模式比选科学制定的。其特点包括:一是实现车主的远距离自助支付;同时可退可续,操作便捷;二是利用车位检测器进行车位状态自动检测,监管高效,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前端仅设置了必要的标志标线和车位检测器,投资成本较低,且对道路通行条件和景观影响小。
“今后会推出射频卡,在报刊亭中都可以买到。”昨日车晓平解释道。
《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驾驶人使用移动通讯技术缴费的,应当自机动车驶入道路停车位后5分钟内,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同时规定,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向驾驶人发送停车相关信息,便于驾驶人及时了解停车时间、缴费等信息;驾驶人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的,应当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次日24时前按缴费标准的两倍补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收费方式
收费分为几种,车主既可通过下载手机A PP客户端或在道交中心官网完成注册、充值,也可通过类似手机空中充值的方式,购买射频卡进行注册、充值、缴费。完成注册、充值后,即可进行路边临时停车消费。车主在停车后,可利用APP客户端或拨打特服短号,根据提示完成停车缴费。
到时提醒
在预买时间到期前10分钟,会收到中心发送的提醒短信,以避免超时停车。
退费功能
系统具备自动退费功能,用户提前离开,多缴的停车费用会根据《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到用户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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